“一地两检”合宪合法高铁入网利港便民
香港各界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作出《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确认《合作安排》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各界许多团体和人士、主流舆论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人们期待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早日开通,为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具备坚实法律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后,香港特区政府随即召开记者会表示欢迎。林郑月娥指出,“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是“一国两制”实践中的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认了“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为执法机构在高铁西九龙站的内地口岸区执行内地法律,提供了稳健的法律依据。
“这件事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件大好事,不但可以让香港市民去内地更方便,对于香港未来融入国家的发展大局,在经济方面、在粤港澳大湾区方面的发展都是一件大好事。”林郑月娥说。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批准决定的方式处理“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参考了社会意见并经全盘考虑,是稳妥和适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在宪制基础上以更高层次处理问题,可避免引起争议,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愿意聆听不同意见。
“对香港法治丝毫无损。”资深大律师、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出席某电台节目时表示,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凸显了基本法的前瞻性,“一地两检”不损害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以及香港居民正常的生活权利和自由。
28日,不少香港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一地两检”合作安排表示支持。《东方日报》社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的“三不”之说掷地有声。两地就“一地两检”的相关协商和适当安排,是特区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权的具体表现。
《星岛日报》社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解了“一地两检”的法律难题,也提醒大家聚焦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初心。香港不能自绝于国家高铁网外,要发挥出高铁香港段利民便民、直通全国的最高效益,特区应确保这个对香港社会大为有利、兼获民意支持的设施,能够准时开通。
香港《文汇报》社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方针,既突出了国家的宪制原则,又充分尊重香港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不仅合宪合法,而且合理合情。
发挥高铁最大效益
民主建港联盟发言人表示,有关决定体现了国家对香港发展的全力支持。一直以来,香港市民普遍支持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以发挥广深港高铁最大社会经济效益,决定符合市民期望和香港利益。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认为,“一地两检”得到了主流民意的支持,道理再简单不过:“一地两检”最方便市民。
“香港连接不上内地的高铁网,损失的不只是800多亿元的工程开支,更是内地的巨大市场和商机,不实行‘一地两检’究竟对香港还是内地影响更大,其实早已不说自明。”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荣誉主席兼首席会长王国强说,在高铁工程上,香港已经失去了太多的时间,浪费了太多的机遇,“一地两检”势在必行。
旅游业人士则感到欣喜和鼓舞。香港旅发局主席林建岳表示,相信有关安排能简化出入境手续,进一步便利本地居民前往内地和内地旅客访港,并吸引国际旅客以香港作为起点,前往内地其他城市,推动“一程多站”旅游。香港旅游业议会副主席姚思荣表示,旅游业界十分期待高铁的开通,香港段虽然只有26公里,但这26公里能把香港连接到内地“八纵八横”的高铁网络,对未来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的形成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地两检”在法律上站得住脚,香港各界期望特区政府做好“第三步”。香港经济民生联盟指出,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尽快展开并做好“一地两检”法律程序“三步走”的最后一步,即本地立法工作。香港工联会会长林淑仪期望各界为香港的未来着想,把握高铁的发展机遇,勿将本地立法工作政治化、阴谋论化,以免令这一工作一再拖延,损害香港大多数人的利益。(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