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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依法治教十件大事

2016-12-29 

 一、出台山东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8月30日,印发《山东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22项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这是我省第一个以教育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行动方案。

  二、出台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11月8日,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法治山东建设新要求,突出青少年学生这个重中之重,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打好教师这个根本基础,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五年规划,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法治基础。

  三、规范性文件实行年度计划制度。制定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控文件数量,确保文件质量。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逐件标明文件名称、发文号、统一登记号和失效日期,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2016年共更新6次。我厅做法省政府法制办《法治政府简报》专刊作了介绍。

  四、改进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依法界定和明确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我厅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领取了执法证件。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2015年以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通过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行政应诉案件全部胜诉。2016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审结3件,我厅全部胜诉。我厅作为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件,行政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厅具体行政行为。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政府集中行政复议职权的落实与衔接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将我厅做法印发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借鉴参考。

  六、高校章程执行与监督机制基本形成。5月16日,印发《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部署各高校深入开展章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按章程办学的法治校园环境;建立健全与高校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确定21项基本制度。2016年底,各高校普遍建立高校章程配套制度,已有70%以上高校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予以公开。我省做法在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并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刊载。

  七、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立。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加快推动各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16年底,各高校基本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八、中小学章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督促指导,各市教育局普遍出台中小学章程制定与核准办法,制定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间,截至年底,全省17市已有10个市基本完成章程建设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0%,为实现2017年中小学“一校一章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广泛深入。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广泛发动大中小学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全省参加海选人数占全国73.3%,海选晋级全国总决赛人数占全国近60%,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各组都有山东选手入选,实现了“满堂红”,其中高中组3人全部为山东选手,实现了 “全囊括”。开展“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11月28日,全省各中小学在升旗仪式上普遍开展了以宪法为主题的宣讲活动。组织参加教育部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厅领导出席活动,1万多所中小学同步登录观看了现场活动。

  十、省教育厅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5月20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教育厅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名工作人员获得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多年来我厅首次获此殊荣。另,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公务员局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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