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部署与任务,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设立统战委员,具体负责统战工作。
二、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与本单位1至2名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定期把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和重大决策以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坚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各基层单位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教代会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等应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引导和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各基层单位在组建和调整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二级教代会等机构时,要注意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统战成员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
七、要积极支持各级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开展社会考察调研、参政议政等活动,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要做好台港澳海外工作,积极推进学校与台港澳学术交流和师生交流。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归国留学人员的工作,加强沟通联络,积极支持有关统战团体开展工作和活动。
九、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防范校园传教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尊重少数民族师生的风俗习惯,根据不同民族的风俗特点,适时开展各类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