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贯彻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学校党委报告统战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各项统战活动。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召开全校性的“情况通报会”、“民主协商会”、“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等,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三、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各院级党委及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
四、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及培养、考察、举荐等工作。
五、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抓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六、负责联系全校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七、负责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各政协联络小组搞好调研、视察、提案等工作。
八、联系民族和宗教的有关事务。掌握少数民族师生的基本情况,反映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宣传、解释、落实民族和宗教的有关政策。
九、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办好学校统战网。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