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要求的提出,意味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工作将会更深入、更细致、更实在,涉及民族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协调性、配合度、参与感将会更高,民族团结创建的相关内容将会更加有形、有实、有感
● 更加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强调各民族共同的责任使命,激励各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共识,为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精神动能
● 没有民族团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无法凝聚力量,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各民族就无从实现共同富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基本政治制度的时代任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其中特别提到“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一精神为我们今后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意义重大。
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主线”的地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是我国民族政策和制度设计改革发展的方向和与时俱进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体现。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历史任务,有不同的着力点。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华民族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发生了重要转变,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和民族工作的形势也随之演变,民族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必须要改革发展、与时俱进,适应历史变化,回应时代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所有工作主线,这是我们党在民族领域进行的改革和创新。《决定》提出要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和理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举措和理论建设向制度化、机制化建设推进。健全制度机制要求的提出,意味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工作将会更深入、更细致、更实在,涉及民族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协调性、配合度、参与感将会更高,民族团结创建的相关内容将会更加有形、有实、有感。
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统战工作中的地位
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在新时代,处理好民族关系是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重要方面。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瞻远瞩,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统战部门对民族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调做民族工作应具有统战思维。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党着力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使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构建党的民族工作的新格局,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为团结而兴,从大统战工作格局出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根本的是做凝聚人心的工作。《决定》提出要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强调各民族共同的责任使命,激励各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共识,为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精神动能。
深刻把握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在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政治内容,可以说,我国民族团结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程。《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高度来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将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增时代注解;从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健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要求来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将为维护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权益,实现各民族繁荣发展丰富民主内容和形式。
《决定》指出,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同时首次提出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是依法治国在民族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族事务法治化的里程碑。我们期待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更具有针对性和专门性,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形成互补,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法律体系,更好地用法律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的权利,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用法律提高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径,党的二十大以后,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独立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并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意义下推进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发展。
《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为进一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出具体的新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的共识基础,既使各民族共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共同团结奋斗,也使各民族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没有民族团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无法凝聚力量,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各民族就无从实现共同富裕。
深刻把握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的实践意义
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部署下,把握当前民族工作的形势任务,完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民族事务的相关法条形成互补,理顺不同法律法规之间涉民族的解释力,共同构成民族事务法治化法律体系,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用法律保护各族人民的权益,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创造有利于潜心研究的学术环境和学科体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形成多主体、多中心的研究力量,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人才梯队,重视青年学者的培养。
营造有利于各民族广泛交往、深入交流、全面交融的社会环境,将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相结合,创造更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城乡体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同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相结合,为构建全面互嵌的社会结构营造有利的条件;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结合,让民族团结成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让民族团结成为抵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能遇到风险挑战的钢铁长城。
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等各环节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在统一战线的全领域开展和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发挥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建立央地联动、贯穿各级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体系,打造具有大统战视角、大统战思维、大统战格局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研阵地。(作者赵泽琳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教授)(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